假靈修真性侵!神棍逼簽「性愛契約」騙雙修 女信徒獻身卻無效果怒告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2009年時,台中一名65歲劉姓男子接手由母親創立的佛堂「西方如來寺」後,即對外宣稱母親已成佛,且自稱具有「他心通」等神力,不僅能看穿信徒的命運,還強調能透過「靈修」方式來改運,要求多名女信徒簽署「性愛同意書」,直到其中有名女信徒認為運勢都沒有好轉,才鼓起勇氣報案揭露全案,經法院審理,判處劉男需賠償3名女信徒共38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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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男接手佛堂後,以「師父能替你消災解厄、改寫因果」吸引民眾,並從中挑選遭遇困境,或有感情、婚姻或經濟狀況的女信眾下手,以「你命運不好、需要靈修、修行」等話術,讓女信徒們深信唯有服從劉男的指示才能避免厄運降臨。
而劉男也曾威脅某女信徒,稱「若不跟老師修行,會走上不好的路」等恐嚇話語,並被要求以身體或金錢作奉獻;劉男也要求另名女信徒簽署「性愛同意書」作為「修行證明」,直到有名被害女信徒認為與劉男「靈修」後運勢都沒有好轉,才報案揭露劉男惡行。
經台中地院審理時,將「修行證明」作為鐵證,依48個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劉男合併執行10年徒刑,一審判決出爐後,檢方認為判決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16年。
另外,其中3名被害女信徒對劉男提出民事求償,分求償600萬、800萬以及1000萬,法院認劉男以宗教權威操控信徒,對被害人造成長期傷害,判決其負擔民事賠償責任,3名被害人分獲判賠120萬、130萬、130萬,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