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戴綠帽!家暴男汽油點火、害妻「全身1/4灼傷毀容」 判5年2月定讞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24年5月間,基隆一名鄭姓男子,因懷疑余姓妻子有外遇,雙方發生激烈口角,鄭男先是持棍棒毆打余妻,之後再潑灑汽油縱火,造成余妻全身(頭、臉、頸、腹部及四肢)4分之1受到3度灼傷,基隆地院一審,依重傷害罪判處鄭男5年2月徒刑;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鄭男判刑5年2月確定,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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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前年5月間,鄭男懷疑妻子有外遇,於住處與對方發生爭吵,鄭男一怒之下,先持棍棒毆打妻子,再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揮灑汽油後點火引燃,余妻當場全身起火,鄭男見狀急忙灑水撲滅,又搭計程車送妻子就醫。而余妻雖撿回一命,但頭臉部及身體四肢等,全身4分之1體表面積3度灼傷,皮膚遺留疤痕,排汗功能損壞。
鄭男被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案件法院審理,法官考量鄭男坦承犯行,且與妻子達成和解,但竟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就毆打並點火燒傷妻子,造成其身心難以磨滅的傷害恐懼,更是罔顧其性命,認為其手段凶殘,無堪憫恕之處,因此依法判處5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二、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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