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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引仇恨!屏東男遭砸店不滿持衝鋒槍狂掃25槍轟5人 火爆代價曝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李文聖因性侵傳播妹遭砸店報復,他一氣之下找來共犯李昇倫等人在屏東市朝對方人馬狂掃25槍,目前一審出爐,李男依涉犯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判處10年徒刑,李昇倫部分則依槍砲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李文聖因性侵傳播妹遭砸店報復,他一氣之下找來共犯李昇倫等人在屏東市朝對方人馬狂掃25槍,目前一審出爐,李男依涉犯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判處10年徒刑,李昇倫部分則依槍砲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屏東男子李文聖2025年3月間因性侵傳播妹,引起傳播妹背後的公司不滿,於是聚眾前往李男位在萬丹的洋酒行砸店,沒想到李男心有不甘,於是夥同李昇倫等人帶著衝鋒槍及步槍尋仇狂轟25槍,導致對方5人受到槍擊,還好都沒有生命危險,事後李文聖帶槍投案,不過仍有部分共犯尚未到案,檢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起訴李男等人,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處李文聖10年、李昇倫3年6個月徒刑,其中李文聖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文聖2025年3月間性侵傳播妹,傳播業者一怒之下帶隊前往李男在萬丹的洋酒行砸店毀車,李男不滿打算報復,於是找來李昇倫等共犯分持衝鋒槍及步槍尋仇,雙方在屏東市瑞光路狹路相逢,李文聖一方立即朝對方狂掃射25槍,導致對方5人受傷,所幸被槍傷分布在背部、肩部、小腿等部位,沒有立即生命危險,後來李文聖逃逸期間自知難逃法網,因此帶著XPA12霰彈槍、MK18步槍、QC10衝鋒槍及5發子彈向警方投案。

屏檢複訊後認為李文聖及李昇倫涉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該案於2025年7月偵結,依涉犯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涉犯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步槍罪嫌判處6年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又犯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徒刑,合併處以10年徒刑,另李昇倫部分涉犯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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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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