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老死囚」聲請再審被駁 最高法院駁回抗告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堪稱台灣「最老死囚」的王信福,被控於1990年間槍殺2名員警,並於2011年間被判死刑定讞,目前關押在台南看守所。日前王信福透過律師聲請再審,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駁回。王信福提起抗告,最高法院2日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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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福被控於1990年8月10日,在卡拉OK內與下勤務休息的員警黃鯤受、吳炳耀發生口角衝突,涉嫌教唆小弟陳榮傑,持槍朝之後正在吃消夜的2名員警開槍,2員警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陳榮傑落網,被判死刑定讞,1992年執行槍決完畢;王信福則潛逃中國,2006年因不堪病痛,持假護照入境台灣被捕,2011年7月27日,被判死刑定讞。
截至今日,王信福仍被關押在台南看守所,尚未執行死刑,堪稱全台「最老死囚」。2024年9月間,王信福與37名死囚的死刑釋憲案由憲法法庭判決有條件合憲,並在憲法法庭上公開一封親筆信,寫道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
之後律師聲請再審即停止刑罰,強調王信福的測謊圖譜顯示,其所言並無不實反應,扣案凶槍與送刑事局鑑定的凶槍恐非同一把,因此列為聲請再審的新事證。
不過台南高分院認為,槍枝為同一把,為當年「誤載」,王信福以測謊時間距離案發時間相隔17年,以及已伏法的陳榮傑與李姓友人間關係,並無益其殺人罪是否成立,無調查必要,駁回聲請。最高法院認定台南高分院之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