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長遭拖行撞護欄慘死!女毒蟲冷血稱「沒難過」 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2024年9月間,38歲的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深夜帶隊執行巡邏勤務時,遭30歲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2度撞擊路邊護欄,造成劉宗鑫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陳嘉瑩。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嘉瑩始終否認殺人意圖,甚至曾在看守所內表示「沒有感到難過」,今(11日)下午,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一審判決出爐,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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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30歲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不幸殉職。(圖/翻攝畫面)

回顧全案,2024年9月30日深夜,派出所長劉宗鑫,於土城金城路二段、青雲路口,看到一輛小客車違停、形跡可疑,因此上前盤查,有毒品前科的女駕駛陳嘉瑩,先假意搖下窗戶,隨即加速逃逸,劉宗鑫一路緊抓著方向盤,陳女疑為甩開劉宗鑫,衝撞道路工區護欄,劉宗鑫噴飛倒地不起,陳女直到隔天凌晨,才在友人住處落網,包包還搜出安非他命和「喪屍菸彈」依托咪酯。

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30歲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不幸殉職。(圖/資料照) 

過程中,所長劉宗鑫緊抓方向盤阻止,陳嘉瑩加速竄逃約300公尺,期間為了讓劉宗鑫鬆手,2度擦撞捷運工地金屬護欄,直到劉宗鑫重創摔落路邊,支援警力趕抵時,劉宗鑫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案件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檢方指出,陳嘉瑩疑長期涉入毒品買賣外,甚至在看守所期間與人員對談,直言「他(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被檢方視為毫無悔意的展現。

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30歲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不幸殉職。(圖/翻攝畫面)

劉宗鑫不幸英勇殉職,同事們指出,他(劉宗鑫)工作認真負責,長年以派出所為家,總是親自帶隊巡邏、以身作則,被公認為土城分局最精實的基層幹部。庭審期間,劉母在法庭上發言追憶亡子,數度哽咽落淚;劉父則表示,他不求撫卹金、不願再耗費社會資源,只希望法院「判她死刑」還給兒子一個公道。

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30歲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不幸殉職。(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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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 土城警分局 清水派出所 劉宗鑫 殉職 陳嘉瑩 女毒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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