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色」代表有機會?高雄獸男「公開紀錄」威脅…下秒強拍沐浴性侵得逞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黃姓男子日前網交一名女子小花(化名),2人加LINE後開始聊起性愛話題,黃男以為自己有機會,但小花卻始終未更進一步,為了逼對方就範開始威脅「公開聊色紀錄」,甚至要求對方前往汽車旅館後再加以性侵得逞,案經法院審理後,依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強制性交罪分處8個月及3年8個月徒刑,合併處刑4年2個月徒刑,並沒收性影像及手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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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黃男與小花在網上認識後開始聊到性經驗,隨後黃男以為自己有機會便想約對方到摩鐵上床,沒想到遭到小花拒絕後隨即氣急敗壞威脅對方,若不從就要將聊色紀錄上網公布,小花擔心隱私被公布,因此前往摩鐵赴約,後來小花一到後,黃男立即要求對方在自己面前脫衣,且強制對方不得將手機帶進浴室中,後來小花沖澡期間,黃男拿著手機闖入浴室內拍下小花沐浴影像。
後來黃男食髓知味,再以裸體影像威脅小花幫她手淫,黃男再伸手觸摸私處得逞,小花在過程中哭著拒絕;事後小花報警提告,但法院審理時,黃男雖坦承犯行,卻又辯稱自己年輕衝動且願意和解企圖輕判,但法官綜合各項事證後,認為黃男偷拍私密影像再脅迫小花性侵,手段相當惡劣。
且法官也認為偷拍與強制性交犯意不同,應分開量刑,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強制性交罪分處8個月及3年8個月徒刑,合併處刑4年2個月徒刑,且刑期已超過標準不得緩刑,另作案手機及性影像依法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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