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布13名毒駕累犯照 前五月查獲739件增近七成祭鐵腕

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高雄市警方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警方為遏止毒品駕駛危害公共安全,31日於官方社群平台依據法規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與面貌照片。根據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期間,全市共計查獲739件毒駕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299件,增幅接近7成,顯示警方近期查緝力度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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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執行全國同步斷源專案

面對毒駕件數攀升,高雄市警方今年前5個月已規劃執行323場次取締毒駕專案,並自5月24日起配合警政署,同步展開全國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執勤人員透過高頻率的路檢、巡邏與定點攔查,同時結合刑事偵查向上溯源,企圖從源頭斬斷毒品供應鏈。

本次遭到依法公告姓名與照片的13名駕駛人,包含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上述人員均為10年內累積毒駕2次以上的累犯,警方期盼透過公開資訊達警惕之效。

唾液快篩陽性即以現行犯逮捕

在法律方面,5月13日修正通過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經正式實施。警方在第一線執勤時,若發現駕駛人有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或肌肉顫抖等疑似吸食毒品徵兆,即可進行唾液快速篩檢,一旦結果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將依刑事訴訟法以現行犯當場逮捕並移送法辦。

依照現行交通法規,初犯毒駕者,汽車駕駛人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處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留車輛與吊扣駕照。若屬於10年內再次違反的累犯,第2次處罰一律加重至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採逐次累加罰鍰處分。此外,情節嚴重的毒駕案件目前已納入刑事訴訟法的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斷行為人反覆違規、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的機會。

高雄市警方 毒駕累犯 交通大隊 唾液快篩 現行犯 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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