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島辦事處前處長涉詐租屋補助、公款、吞公物 北檢起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被控詐領租屋補助、侵吞公物等,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資料照/外交部提供)

前斐濟代表、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被控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涉嫌訛詐房租補助費10萬4427美元(約合台幣343萬餘元);擔任關島辦事處處長時,又涉嫌將私人開銷報公帳、侵吞公物,另未確實督導關島辦事處之財產、物品管理事宜,使辦事處損失2萬5400多美元。總計不法得利超過13萬餘美元(約合台幣40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1日偵查終結,依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詐欺取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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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被起訴的還有駐關島辦事處一等秘書盧啟章、時任辦事處副領事黃嘉郁。全案為外交部主動發掘並由北檢檢察官高文政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會同外交部政風處偵辦。

根據起訴,陳盈連於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被派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任總領事處長,在這之前任職美國洛杉磯台北辦事處。2011年1月間,陳盈連在當地買房自住,明知應主動申報,且僅能按月請領671美元之房租補助費基本數,卻填寫不實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申請表。

自2011年1月1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及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按月請領2123美元及2431美元之房租補助費。如此使得外交部審核房租補助費的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自2011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撥發共10萬4427.61美元。對此,陳盈連在事發後已繳還343萬8592元台幣給外交部。

檢調又發現,陳盈連身為關島辦事處復館後首任處長,明知以開辦費、業務費購買公物,應為公務使用,卻於2020年11月起至2022年4月間,以私人消費的單據,佯裝辦事處購置公物的單據,交由不知情的承辦人回傳外交部辦理開辦費、業務費核銷,共詐得4180.76美元。

就連關島辦事處裡的iPhone公務手機、吸塵器、咖啡機、iPad Pro等物品皆為辦事處以開辦費購置的公有財物,卻於2020年9月起至2023年6月間,將該些物品據為己有,侵占價值共1萬476.99美元。

不僅如此,陳盈連於2020年12月起至2024年1月間,以私人用餐單據填寫未實際出席的外交、僑務、領務賓客姓名,傳回外交部辦理結報,詐得1萬1305.62美元。

又明知關島辦事處於2022年、2023年間未實際盤點館內國有財產,陳盈連與盧啟章、黃嘉郁分別於2022年11月、2023年11月,由盧男在「111年度駐外館處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自我檢核表」、「112年度駐外館處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自我檢核表」上,虛偽記載總務人員已至辦事處各辦公室進行盤點,盤點結果帳物相符等不實內容。

對此監察院調查後認定,造成關島辦事處共11件財產、79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合計金額約2萬5485美元。

關島 外交官 公款 租屋 補助 詐領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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