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監察院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監察院今(16)日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認為台大和教育部皆有失職,通過對教育部及台大的糾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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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調查發現,在校長遴選過程中,教育部及台大都沒有充分調查所有候選人資格,並完整揭露資訊,導致遴選委員會在未知悉各校長候選人完整資訊的情況下進行審查,明顯失職。此外,關於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調查報告指出是違規兼職在先,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的相關規定。

監察委員高涌誠、張武修表示,本次調查是針對體制、制度提出問題並檢討,非針對個人。監察院預計於今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說明此案。

▲監察院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圖/中央社)

監察院 教育部 台大校長 管中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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