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SPA機涉違反藥事法 美商如新台灣總裁31人獲無罪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賣家2013年間遭檢舉,在網路上販售BODY SPA機,經檢調追查,發現林是從美商如新(NUSKIN)直銷商工作室購得,並循線查出,如新集團透過在香港舉辦的會員大會,把遭衛福部打槍的BODY SPA機以化整為零方式輸台,數量高達1萬零22套,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如新台灣姜姓總裁等31人;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無罪判決。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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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偵訊時稱,此為直銷商個人行為,且不知道BODY SPA機被界定是醫療器材。

▲如新spa機。(圖/翻攝網路)

檢方調閱如新內部員工電子郵件,發現業務部主管曾提醒直銷商,接受BODY SPA機時要小心,如果衛福部的人來就會出問題,同時直銷商也曾向主管回報BODY SPA機預購數量,認定如新集團明知BODY SPA機是未經核准輸入的醫療器材,卻輸台牟利,涉透過直銷商從香港帶回1萬零22套BODY SPA機,並以每套3萬多元價格售予會員,獲利1,600萬餘元。

高院維持新北地院見解,認為被告等人對於機器為列管醫療器材不知情、銷售屬下線個人行為等理由,檢方也無法證明被告等人有利用下線將SPA機輸入我國的具體行為,仍判處如新台灣分公司、姜姓負責人、6名主管及24名直銷商無罪。

如新 無罪 藥事法 SPA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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