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孩子監護權誘前妻運毒 渣男重判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毒梟葉明潭20年前想從泰國偷運一級毒品海洛因返台牟利,但又擔心被抓,竟拿孩子的監護權,引誘前妻出面幫他運毒,結果前妻在入境桃園機場時,因為走路姿勢太過怪異,當場被航警查獲。不過,葉男又在泰國持毒被逮,在服刑17年後回台遭查緝到案,接受我國司法調查,最高法院今(20)日維持歷審判決,將葉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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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查,葉男1998年4月與謝女離婚後,取得子女監護權。接著,葉男為求順利自泰國運送海洛因、安毒進入台灣,又怕失風被捕,竟利用沒有前科的前妻謝姓女子愛子心切的弱點,引誘前妻若幫他運毒回台,就將2人所生的子女監護權交給她,讓前妻扶養照顧。謝女聽聞後,基於母性,真的答應葉男的請求。葉男於1998年5月19日搭機前往泰國安排,刻意錯開2人出境的時間,謝女再依葉男指示,於同月24日飛去泰國會合;28日泰國時間凌晨5時許,在曼谷的某汽車旅館內,將4塊雙獅地球牌海洛因磚綁在謝女的左、右大腿後側,並囑咐謝女抵台後,直接返回台北市住處藏放,等他過2、3天回台處理。但當天晚間,謝女要入境桃園機場時,因行止怪異,遭航警盤查,當場查獲毒品。

▲海洛因磚。(示意圖/資料照片)

一審至更一審均將葉男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至於前妻謝女也遭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確定,已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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