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戲酒店妹「吃妳2次」?男遭怒告通姦 他一句話救了自己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一句話救了自己!新北市一名20多歲的已婚姓女子,在酒店上班時遭丈夫質疑,她被一名蔡姓男客人「框出場」發生性關係,還拍下親密合照,2人還互傳鹹濕簡訊,吳女丈夫一怒之下提告2人通姦。不過蔡男卻喊冤表示,吳女的出場費一小時就要價1350元,如果想要性交易的話,價格還須另計,他直呼「我根本沒這麼多錢」,表示跟吳女之間的對話純屬「打嘴砲」,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並無證據表明2人有通姦事實,因此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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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

據了解,去年2月至5月間,吳女被丈夫指控跟40多歲的蔡姓男客互動親密,他無意間在妻子手機內,發現她跟蔡男赤裸相擁的親密照,且蔡男還傳鹹濕訊息給吳女表示「我昨晚吃妳2次!」,吳女則回覆「這樣你吃不夠」、「還要再吃!」,因此氣的怒個2人通姦。但吳女則駁斥不曾與蔡男發生性關係,而是因為工作需要逢場作戲,才會跟客人親密互動。

蔡男也便稱,因為前陣子歷經離婚,所以心情很差才到酒店解悶,但他表示因吳女光是出場費,一小時就要1350元,如果要性交易的話還要另外計費,他直言「根本沒那麼多錢」,並稱親密合照是跟吳女一起去按摩時所拍,曖昧對話只是「打嘴砲」,否認有發生性關係,而檢方勘驗發現,合照中只有蔡男赤裸上身,吳女並未赤裸,此外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2人有發生過性行為,因此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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