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前競速奪3命 謝亞軒另把人砍成重傷…判5年4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2歲的謝亞軒去年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無照競速飆車,失控衝進騎樓撞死3人,登上新聞版面,事後遭起底,15歲時就犯下殺人未遂、毒品和傷害罪,因當時未成年而送收容2年,但他沒學乖,出來後繼續鬧事。2年多前,謝男與朋友向張姓男子尋仇,在大街上將對方砍成重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上周依共同傷害罪,將謝男判處5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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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軒於2018年10月11日晚間,因在市區競速狂飆,撞死3人遭移送。(圖/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被害人張男因積欠謝亞軒友人黃志桓5萬元債務沒還,引起黃男不悅。2016年12月2日下午3時許,謝亞軒發現張男在松山區東興路一元堂用餐,立即通知黃男到場,另聯絡5名幫手前來會合助陣。7人駕車尾隨張男前往信義區,見張男下車,立即持刀衝上前朝張男揮砍成重傷,就醫後張男的左手、雙下踝關節的肌肉功能嚴重受損。

砍人的7人名單中,有1人死亡,3人遭通緝,檢警逮捕黃志桓、謝亞軒、丁竹胤,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北院審理後,上周依共同犯重傷害罪,將黃男判處5年6月,謝亞軒、丁竹胤各判5年4月。

民事部分,張男向謝亞軒及父母追討,先前法院開庭時,謝母抱怨「其他共犯不賠這112萬,他們都不知道我們家已經被假扣押。」,法官則回「坦白講你應該怪謝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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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軒 北院 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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