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渾然不知!人夫搞上越籍闆娘 吃完麵就上樓啪啪

記者楊忠翰/苗栗報導

苗栗縣1名53歲的吳姓男子,先前與經營麵店的越南籍阮姓人妻(38歲)發生外遇,兩人還在麵店樓上嘿咻,阮女甚至主動傳訊給吳男妻子,內容提及「我與妳先生有發生性行為」等字句;吳妻憤而提告2人妨害家庭,但苗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吳妻提告時已逾6個月告訴期,因此裁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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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妻指控,2013年到2016年間,丈夫與阮女曾陸續在麵店樓上及其他地點,發生性行為;2016年12月間,阮女主動告知她的友人:「我與吳男發生性行為!」,友人隨即將此事告知她;同月26日晚間9時許,阮氏又傳LINE向她坦承:「我與妳丈夫發生性行為!」

但檢方調查後發現,2016年12月26日那天,吳妻已知悉丈夫與阮氏發生過性行為,卻遲至2018年5月底才提出告訴;檢方認為,妨害家庭罪屬於告訴乃論,告訴人應於6個月內提告,吳妻提告時明顯已超過6個月;對此,吳妻無奈表示:「先前我沒有提出告訴,全是為了小孩著想!」,希望檢方能通融一下,儘管檢察官十分同情吳妻,還是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

▲吳男跟越南籍老闆娘多次在麵店嘿咻獲不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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