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客運到站未靠邊 女下車秒被機車撞飛腦震盪!

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有這麼趕時間?指南客運一名林姓司機,在2018年2月6日中午,駕駛著208路公車至台北市北安路上的植福宮公車站時,還沒有靠站就開門讓乘客下車,後方一名王姓男騎士想趁縫超車,結果撞上正要下車的李姓女乘客,造成李女當場倒地不起,不僅傷及尾椎、韌帶斷裂,頭部也有腦震盪等多處受傷。騎士超車未注意路況傷人,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而司機也因沒遵守停靠車輛規則,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兩人都可易科罰金15萬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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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司機未依規定停靠車輛,造成乘客下車被右後方超車的機車撞飛受傷。(示意圖非新聞事件畫面/翻攝自臉書@TransTaipei)

2018年2月6日中午12時25分,林姓司機駕駛208路線公車,停靠福宮公車站時,離人行道路緣還有2.4公尺遠,就貿然開門讓乘客下車,不料當時後方一輛機車從右側超車,就撞上剛好下車的李女,李女當場被彈飛,緊急送醫急救,造成她頭部腦震盪、韌帶斷裂、身上多處挫傷;依照公車靠站規定,車子臨靠站時,右側前後輪胎應與路邊距離不得超過1公尺。

法官審理後認為,依據當天天氣晴朗、路面乾燥也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情況,認為王姓騎士未注意前方路況,莽撞鑽縫造成傷人過失, 而林姓司機沒有靠邊停也有責任,但兩人均坦承犯行願意負,也當庭向李女及家屬致歉,態度良好,因此判兩人都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不過有公車駕駛表示,公車停靠區寬3公尺,有時候會遇到前後都有違停車輛,公車無法順利停靠,避免乘客上下車危險,只能盡量不要留下車縫,讓機車無法鑽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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