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愛生恨!不滿多次追求遭拒 色男竟撲倒豆花妹

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35歲許姓男子,先前看上連鎖豆花店的蔡姓嫩妹,多次猛烈追求全被打槍,頓時由愛生恨;後來許男看見對方的電動機車,欲拿外套蓋住廣告招牌,蔡女見狀上前阻擋,卻被許男一把抱住,還將她直接撲倒在地,再強行拔除廣告招牌,店內客人當場傻眼,立刻幫忙抓人並報案;台南地院認為,許男此舉涉犯強制罪,遂判他拘役30日,緩刑2年,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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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今年2月26日下午2時許,許男前往蔡女任職的豆花店,看見對方停放的電動機車,遂拿出外套蓋住廣告招牌,蔡女見狀上前阻擋,許男竟強行抱住對方,還將她一舉撲倒在地,蔡女頓時無法動彈,許男才得以拔除廣告招牌,店內客人目睹過程後,隨即上前幫忙抓人,並打電話報警處理。

▲許男追求不成,竟將女店員撲倒在地。(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兩人僅是店員與顧客關係,許男竟為了追求對方,不知尊重蔡女自主權,還對她施以強制行為,遂依法起訴許男,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法官認為,許男應訊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應無再犯之虞,遂依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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