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監守自盜245組救命「住警器」 疑有共犯羈押禁見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現任台北市消防局圓山分隊范姓隊員,被控2018年至2019年間,以幽靈資料監守自盜至少245組,共價值約5萬元「住宅用火警報器」,檢廉23日發動搜索傳喚,訊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24日開庭,認為尚有共犯、證人未到案,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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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消防員被控詐領住警器,法官不排除尚有共犯未到案。(示意圖/資料畫面)

根據檢廉掌握,范男涉嫌於2018年至2019年間擔任八德分隊隊員時,利用承接各類場所消防設備安檢業務之便,以幽靈身分證字號、姓名等不實資料,自行填寫申請書、審查表,勾選「符合資格」,通過層層審核,再以不實領用表詐領住警器。

北市消防局察覺范男疑為衝績效詐領,除將范男送交政風單位,並記一大過調職處分。初步估計,1年多來,范男詐領多達245組,共價值5萬餘元的住警器,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行為詐欺取財」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北檢23日指揮廉政署兵分4路進行搜索,並傳喚范男到案,訊後聲押禁見。

北院法官認為,范男除犯罪嫌疑重大,尚有潛在共犯、證人未到案,相關細節有待檢方進一步比對,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雖然經查犯罪所得價值非極高,但危害國家法治秩序甚鉅,影響公務員職務執行嚴正性,也損害民眾權益。

又所犯貪汙治罪條例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足認有逃亡之虞,並有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因此依法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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