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喝花酒包庇賭博電玩 犯貪汙等5罪判刑2年、5年3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任台北市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陳鵬雲、萬華分局桂林派出所員警郭遠振,被控接受賭場業者招待,包庇、洩漏情資。台北地方法院歷經5年審理,26日宣判,將郭男、陳男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分別判處2年、5年3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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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前北市警被控收受賭博業者賄賂,又接受招待喝花酒,包庇業者。(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福星」遊藝場原為合法電玩店,但業者陳姓男子涉嫌以公關費名義,向郭男、陳男行賄、招待喝花酒,好包庇在遊藝場附近另開「超8」、「7PK」等賭博電玩據點。

檢方追查發現,郭男對轄區內有賭場一事知情不報,陳男則每當警局有聯合勤務,都會通知「白手套」轉告業者,由於2人到案後皆不認罪,2015年4月間,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全案經5年審理,法官依貪汙圖利、洩密等5罪,將陳男各判9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期2年。郭男則被依貪汙圖利罪判處5年3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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