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男不離婚!酒店妹不滿只陪睡 怒索出場費反挨告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王姓高階主管,2018年在酒店認識廖姓女公關,並以甜言蜜語哄騙對方陪睡;一年後,廖女發現王男無意離婚,遂向對方索取分手費,卻遭王男提告恐嚇取財;新北地檢署認為,王男主動提出分手費為10萬元,廖女並無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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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王男在酒店結識廖女,並以甜言蜜語哄騙對方交往,還承諾照顧她一輩子。由於王男帥氣又多金,廖女誤以為對方願意離婚,因此從沒收過出場費,還當小三陪睡一年多;直到2019年底,廖女等不到王男離婚,對方甚至刻意疏遠,這才驚覺自己受騙上當。

▲廖姓酒店妹不滿陪睡一年多,遂向王男索討「捧場」的費用。(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去年10月間,廖女傳訊向王男索取「性代價」,內容提及「聰明的人不會想要省錢找麻煩,如果你想要拿你的名聲、你的將來、你的事業、你的家庭包括你太太來賭,那麼你今年生日也不用過了」等字句,廖女還說:「讓你上各家新聞版面和各個網路平台,你的決定所造成的後果,絕對是你無法承擔的,我會讓你後悔一輩子!」,王男憤而控告恐嚇取財。

廖女應訊時供稱,王男承諾照顧她一輩子,後來兩人翻臉攤牌,對方否認交往事實,只是跟她捧場,既然是捧場就要付錢,10萬元是王男自己提出的數目;廖女還出示對話紀錄佐證,內容提及「別人養小三送花送錢送包包,但你沒養沒送卻全數獲利,超時叫你付費你也不願意,這不是利用欺騙是什麼」等字句。

王男堅稱2人沒有交往,而是廖女出言恐嚇,她才提出10萬元,希望廖女不要再鬧事;但王男供詞反覆,起初聲稱雙方只在酒店內見面,後來又改口兩人在不計費情況下開房間,廖女只是性伴侶,雙方已在2019年結束關係;檢方認為,王男主動提出10萬元分手費,而且他自己供稱是捧場,廖女要求酬勞並無不法意圖,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 小三 陪睡 酒店妹 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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