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罪靠銬你全家!他「被逼認罪」熬3年洗冤屈…隨機性侵犯還逍遙法外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3年前發生女高中生遭人撞倒隨機性侵案,黃姓洗車工被誤當成嫌犯搜索、逮捕。(示意圖/Pixabay)

▲高雄3年前發生女高中生遭人撞倒隨機性侵案,黃姓洗車工被誤當成嫌犯搜索、逮捕。(示意圖/Pixabay)

高雄3年前發生隨機性侵案,當時女高中生小花(化名)遭人騎機車撞倒,拖入巷內強制性交得逞;但員警辦案時,誤將黃姓洗車工當成嫌犯,還威脅「要將他全家上銬」逼認罪,誇張警詢過程,也因判決曝光;然而,此案纏訟3年,才洗刷黃男冤屈,實際犯下女高中生隨機性侵犯的真兇,目前仍逍遙法外。

回顧此案發生,在2022年3月16日清晨5時45分,女高中生小美(化名)身穿學校制服,獨自走在人行道上,遭人撞倒並壓制在地,隨後被摀住嘴巴,拖進巷內強制性交得逞,直到有人、車經過才停止,嫌犯才騎車逃離。

由於嫌犯,將2頂安全帽掛在機車,掩飾車牌號碼,身穿黑色外套及黑色褲子,戴上口罩、安全帽、工業用棉手套,並在市區騎車隨機找人犯案,事後警方調查,認定嫌疑人為黃姓洗車工。

據判決中所指蒐證經過,當時黃男始終否認犯案,員警搜索時,多次提及,「如果不認罪,就會將他跟他家人手銬帶回警局,且一定會被檢察官羈押、關起來」。

警詢時,黃男先表示要請律師,但被警方忽視,且他明顯不清楚犯案過程,是由警員講述給他,且詢問問題時,不斷看相警員、看著電腦螢幕唸出回答內容,回答時,警員也沒繕打筆錄的舉動,甚至於警詢結束後,警員特別再向被告表示,「你剛剛講的要記得,不要忘記,知道嗎」。

此舉,被認定,警員引導而回答,並非出於黃男意思,例如,案發當天,穿著及換裝衣物,他都未能清楚、明確回答;且當天並無下雨,卻供述當天有下雨,回答與事實不符。

法官勘驗,偵訊錄影光碟、筆錄,認為黃男警詢、偵查時的自白,不得作為認定他有犯強制性交的證據。此外,檢驗涉案人犯案當時穿戴的工業用棉手套,經鑑定檢出2名女性體染色體DNA-STR型別,與黃男及小花型別都不同。

關於嫌犯特徵,約40幾歲,身高約165至167公分左右,但黃男身高約180公分、走路姿勢無外八,明顯與所控人犯特徵不符;法官綜合各項證據,都無法認定嫌犯就是黃男,因此一、二審,判他無罪,檢方持續提起上訴。

此案,直到今年4月30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案件纏訟長達3年,才洗刷黃男冤屈,然而,實際犯下女高中生隨機性侵犯的真兇,目前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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