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4)天提訊被告柯文哲、應曉薇進行延押、具保停押訊問。柯文哲臉書下午也將柯文哲發言全文貼出。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4)天提訊被告柯文哲。(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20250904 柯文哲寫給所有支持者、檢察官與法官的話
法官好,講太多好像我知道很多,其實檢察官一直在講說柯市長應該知道,可是我到底知道甚麼?京華城案要送研議這我知道,可是送研議之後我根本沒去追蹤,是過去一年我多次出庭,還有在讀筆錄以後 ,才慢慢把京華城的來龍去脈搞清楚。
當時是在疫情期間,根本不會去注意這個案子,所以去年在鬧、媒體在炒作的時候,我連最後容積率是840%這件事情我都不知道,很多東西都是因為之後看了筆錄、出庭,大家討論才慢慢搞懂是怎麼回事。
送研議這個我知道,當時我不覺得這個有問題,因為議員一直在關心這個案子,不管在議會、總質詢、便當會、協調會都常常提出來,所以我當時的心態是就讓它走程序啊。 而且我當 #台北市長 之後,我做了很多制度, 因為我的政治信仰,相信制度不要相信個人。
比方說,兩天前他們有拿都市計畫委員會 的「遴選制度」出來看。如果法官還有印象的話,事實上我們那個委員,除了府內委員,景觀的要幾個、交通的幾個、市政規劃的幾個,每一種專業都要提出兩倍以上的人選,再給遴選委員會。大部分的遴選委員會都是市長室會議的成員,市長室會議成員也不是固定,每個月會換人,遴選是用圈、叉、三角形的制度:打圈加一分、打三角形加零分、打叉扣一分。
不只都市計畫委員,我們在台北市幾乎所有的環保啦、文化這些委員會,幾乎都是用這個遴選制度,所以沒有人有辦法控制人事跟名單,因為我們有一個很完整的委員遴選制度,我認為「公開透明」是解決紛爭最好方法。所以,我們的重要會議都有錄音錄影,而且還上網直播,都有存檔,然後會議記錄出來,還包括逐字稿會上網。
所以當時就想說,這麼公開透明怎麼會有問題?
我每天七點半準時開會,凡是局處認為他有問題的、不想扛的,比如他遇到議員有施壓,他覺得不爽,就送晨會進來,ㄧ定是在晨會有會議記錄,才可以執行。所以事實上,局處一定是在他可以認可的範圍內,才會去執行。如果他覺得議員這個要求過分,他會把責任推給市長,包括台智光跟北士科,都是有進市長室會議討論,但京華城沒有進來,我認為是因為局處覺得照制度在走,應該沒有問題,就照制度去處理。
請大家記得,當時是COVID19 疫情期間,所以檢察官在說這個市長應該知道。我跟你講,台北市長要應付的事情太多了,從雙城論壇到AI處長要來拜會,那個才是我們最頭痛的,實在是沒有力氣去關注一個建案的個案。
檢察官也拿了很多什麼我有寫紙條,其實這是我好的文化。因為市民陳情,我都認真看,看完會寫意見,然後丟出去。所以局處都知道,市長不會口說無憑,如果他真的有什麼問題,他會寫條子。而且你仔細看,我大部分都寫說「快就好」,因為我是外科個性,我很討厭公文推來推去。
所以你去看那些我會留的字條,不是什麼「速審速決」、「公務員不要犯法、不要坐牢」,就是寫這些。我很少會去針對局處的專業去下意見,為什麼你知道嗎?我是台大醫學的教授,我是專業人士,我很尊重專業。醫學的我敢自己寫,這種都市計畫又不是我的專長,我怎麼會自己下決定?
面對這麼複雜的案子,審判長一定跟我一樣,一開始都搞不清楚是什麼東西。我是花了一年在這裡聽,讀了筆錄,才慢慢把這個京華城整個案子湊起來。
京華城案簡單來講就是,四個認罪的被告加上一個關鍵的證人,這個就是今天媒體的標題,這四個認罪的被告,實在是太奇怪了。
第一個是彭振聲,就在兩天前才問過。坦白講,我那天實在是很想問他說:你到底是認什麼罪?我們不是都照程序走,給那個局處、都委員去處理。我也沒有說去做過什麼指示,你為什麼認罪?但是我看到他,他七十五歲了,被羈押四個月,被偵訊三十幾次,我可以了解他為什麼會認罪。然後現在他太太也死了,我作為他以前的長官,(哽咽)我要講什麼?
第二個是邵琇珮,她是所有長官都說的最優秀的公務員,是做事很認真的人,我怎麼也不會認為說她會有什麼問題。她也認罪。結果她來作證的時候,她也說:所有過程都合法。你想想看,如果她認為不合法,她怎麼會去做?她是個性很強的人,她不會長官說什麼她就答應,她很有主見的人,而且因為她非常認真,所以絕大多數長官到今天為止,有哪個說她做不好的?一個都沒有。因為她很認真,而且專業。
所以她認罪我覺得蠻奇怪的,啊妳是模範公務員,妳在認什麼罪?結果她作證回去,檢察官立刻給她 #補充理由書第十八,跟她講說:如果妳以被告身分在做否認認罪的講法,我們就要對妳求刑。結果那個補充理由書第十八,逼死的是彭振聲的太太,因為翻供的話還要再求刑。
第三個認罪的就是朱亞虎,我想那個已經是笑話一場了,錢不是你出的,也不是你決定要捐的,甚至也不是你建議的,人頭也不是你,老闆也沒跟你講過什麼話,你認什麼行賄罪?更好笑的,你要行賄我,啊怎麼連我都不知道?他就是被罰了三百萬,然後緩起訴。其實我知道他的心態,他不想坐牢,就是「啊算了」就這樣解決掉。
第四個認罪的陳俊源,你去看他筆錄,他前面四次都不認罪,問到第五次他就認罪了。他被罰一百二十萬。但是齁,朱亞虎跟陳俊源來作證人的時候講話很保守,為什麼?因為你們用另案起訴他。我也知道你們的手法,你在這個地方講太多,就用另外一個案子對付你,這四個認罪都同一個檢察官辦的——林俊言。
是不是民主進步黨在跟大家講,這樣幹的話,就是模範公務員,以後就可以升主任檢察官?
我跟你講齁,這四個認罪的,將來在司法上會變成案例,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認罪?那林俊言怎麼敢辦這個案子?我當時也覺得很奇怪,所有來的公務員都說過程是合法,你怎麼敢辦?原來是有關鍵證人:@林欽榮。
林欽榮有兩個主要論點,第一,在訴訟期間,不可以接受陳情,不可以做都市計畫變更,如果這樣做的話,就是市政府自己放棄法律防禦權。講得義正詞嚴,結果被那個黃景茂的律師打臉。你自己在當台北市政府副市長,在當都委會主委的時候,你不是都在接受 應曉薇在京華城案的陳情、協調、研議,甚至還送都委會審議?被人家攻擊以後,他馬上說這是因為監察院有提出糾正文,所以他是被動處理。他是 #說謊。為什麼?黃景茂的律師就找出來,你那些應曉薇的協調案、陳情案,是在 2018 年一月公告容積率560%以後,還是繼續在接受陳情。
所以林欽榮在講說訴訟中不可以接受陳情、不可以都市計畫變更,他是在講謊話。還有一個,台北市政府的公務員沒有一個人知道什麼叫「受理陳情要點」,根本不知道有那個東西。
另外一點,我在當市長的時候,就要求說要「減止訟」,當時的PM就是 黃珊珊。每個局處每半年要報告一次,這半年當中增加了幾個訴訟案、解決掉幾個、手頭上還有幾個。所以在台北市政府的官員都知道,即使在訴訟當中也要積極處理。所以「在訴訟中的案子就不能辦」,這根本就不在台北市政府官員的腦袋裡面。「訴訟中不可以受理陳情、不可以都市計畫變更,否則就是市政府自己放棄防禦權」,這個論點是錯的。
再來,所有的公務員都說可以用《都市計畫法24 條》去申請容積獎勵,至於審議結果,那是都委會要去處理的。我們的律師會做一個完整的整理。
台北市所有的公務員都說是合法的,只有林欽榮自己一個人說不合法。我們會收集林欽榮自己的案例,你在新竹、台南、台北、高雄都當過副市長,在你的任內,你有沒有去用都市計畫變更容積獎勵?我想這個鄭深元律師到時候會做一個完整的整理。所以林欽榮的兩個論點,你自己做的事你是忘了,還是你知道你只是在 #做偽證、說謊?可是林欽榮的說法,就是監察院的說法。這是林俊言檢察官起訴本案的主要依據。
監察委員蘇麗瓊及林盛豐,他們不是都市計畫的專家,所以那個糾正文不是他們寫的,後面還有人在指導。我也不相信林俊言對都市計畫有這麼熟,他就是受先入為主的觀念。他想說林欽榮都這樣講,他是最大的官,那些公務員講的可能不對吧。
再來,包括這個鏡週刊,裴偉怎麼會有檢方扣押的資料?連在法庭上都沒有出現,卻出現在鏡週刊。所以,檢察官勾結特定媒體,淪為政治打手,成為本案在台灣社會的普遍印象。這個對整個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傷害太大了。可是你們台北地檢署 根本不敢辦,虛晃一招。你們去抓那個小草的網路作圖,就把他羈押,你們怎麼不去羈押裴偉?
目前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其實幕後的真相,還要再等到以後。到底是誰可以同時指揮王俊力跟裴偉,然後可以跟林欽榮搞出這麼大的案子?水面下的冰山有待日後再揭曉。
上個星期那個長得胖胖的檢察官,臉皮皺皺的那個,他說:「不管誰執政,犯法就要坐牢。」我的回應是:「不管誰執政,司法人員勾結特定媒體,羅織罪名,陷害無辜的人,不但要坐牢,更要被台灣社會譴責。而且他們坐牢出來的時候,還要被路人吐口水。」
公訴檢察官到現在為止,我認為還算中規中矩,除了上個禮拜來鬧場的那個,我們不予討論。
我用我自己當故事來提醒大家,我當過三十年的外科醫生,我有我的情緒、愛恨情仇。可是我穿上醫師白袍的時候, 我仍然遵守醫師職志,我不會因為病人的種族、宗教、政黨、性別而影響我對他的治療。當年胡志強的老婆邵曉鈴要裝葉克膜,我也是幫他裝;連勝文中槍,也是幫他開刀;阿扁被關在監獄裡得身心症,整個自主身心系統的亂了。對我來講他們就是病人,他們需要治療。
我在這裡提醒公訴檢察官,司法唯一的目標是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不是訴訟的輸贏。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或許有訴訟輸贏的壓力,坦白講,你(檢察官)真的很像 #網軍,找證人來作證為什麼不找林志郎?你為什麼不找黃崇仁?你也是用認知手法在作戰。你一直在講1500小沈,你們在延押我的時候,「是用沈慶京在京華城開工典禮現場,以一千五百萬現金支付給我,你們是用這個理由一路押我到現在,證據要不拿出來?」
請去看看延押的時候檢察官說的話。已經押一年了,請大家注意一下,不管是我、陳佩琪、我的三個子女、我家、我的辦公室、台灣民眾黨的中央黨部、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家裡,甚至連我的秘書、助理全部都抄家。連銀行保險箱都去搜索過,我的USB還被拿去檢查有沒有 #虛擬貨幣 跟冷錢包。請問,到目前為止你們到底查到了什麼?民進黨做夢都沒想到台灣民眾黨這麼乾淨。因為乾所以淨。清白是因為清所以白。民眾黨是一個小黨,創黨四年的時候就投入了總統大選,其實我們根本資源不夠,我們很窮,當時又堅持要走自己的路線,獨立參選,真的很辛苦。
民進黨,你們想太多了。你們這樣把我抄家,抄到連李文宗、李文娟,我的每一個助理都去抄家,連銀行的保險箱全部都抄過了,請問你們抄到什麼?
法官你們也辛苦了,因為你們也是抽籤才變成這個案子的法官。這個案子明明要對付的是柯文哲,但實在是連累太多人了。兩天前我實在很想問彭振聲為何認罪?我也沒有交代過你,而且他就是一個南部人,我以前也不認識他,他來應徵台北市工務局長,前面四年做得很好,所以遞補上來當副市長。他今天被搞到家破人亡,我那天很想問他,但看到他我實在問不出口(哽咽)。他需要這樣,家破人亡嗎?
李文宗是我高中同學,相識五十年,只因為我拜託他總統大選來當我競選團隊的財務長,因為這個職務被檢方盯上。京華城案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那個時間他根本就沒有在台北市政府,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人提到李文宗跟京華城案有什麼關係,只因為那通簡訊被羅織罪名,收押禁見十一個月。檢方把他求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罰款一千萬。台灣民主化三十年,竟然有這種冤獄。
台灣民眾黨的主要幹部幾乎全部被波及,都被傳訊、被調查。我的一些支持者被檢調一一傳訊、折磨, #難道只因為支持台灣民眾黨就要被檢方修理嗎?
我被羈押一年了,我要跟各位司法人員講,有一天我一定要推一個制度,考上司法官,先去監獄關一個禮拜見習一下。我跟你們講,羈押禁見跟一般坐牢很不一樣。一般坐牢每天有放風、運動,如果參加打飯班,三次要送飯、收餐盤,兩次要收送水桶,三餐睡前還要發藥。如果是廚房班、園藝班、病舍服務員,整天都可以在外面走來走去,其實坐牢除了睡覺,進牢房,其實大部分時間都在外面聊天還可以抽菸,坐牢跟當兵差不多,不可怕。
但收押禁見完全不一樣,他跟外界完全斷訊,唯一可以見到的人是律師,完全不能放風。我跟你講,二十四小時關在三坪的房間裡面,門上的鐵窗只有在點名的時候打開,剩下一個送飯口。
趴下來只能(透過放飯口)看到走廊的一個小角落,所以我每次只有聽到聲音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鐵窗對著外面,樹木雜草很多,陽光根本照不進來,但我還不敢抱怨,因為我在一樓,如果在三樓更慘、更熱。也許是因為我身分的關係,我是朝廷欽差要犯,要特別規格,我在台北看守所要出入,全部要暫停工作,走廊上全部人要暫停,靠近牆壁的要面壁,我想說奇怪。所以我整整一年沒辦法跟別人講話,好像我一出門全部就要迴避。
我被關進去第一個晚上,對面那個房間看到我就喊:「阿北加油」,結果第二天全部被搬走。後來我那一區只有我這個房間有人,還加了鐵門,所以我整整一年是(哽咽)沒有跟(其他)人說話。
日子再怎麼樣都會過去,我不是睡在廁所旁邊,是睡在馬桶旁邊,而且很奇怪,很臭不曉得為什麼,所以我乾脆帶口罩。這一年來,燈光雖然很暗,但有時間我就讀書,我相信一年來學問大有進步。我也做了很多反省,關一年也好,降伏我的傲氣。
以前韓國瑜說莫忘世上苦人多,可是我真的沒有跟那些社會最底層最邊緣的人住過。我有九個室友,到現在換第九個,其中有三個錢卡是零元。你們知道錢卡是什麼嗎?一進去全部的錢要掏出來給獄方保管,如果家屬有要寄錢給你另外再寄。錢卡零元是什麼意思?裡面一毛錢都沒有。那個犯人進來發一套內衣褲,如果沒有錢買就不能換洗。晚上點完名後內衣褲晾起來烘乾,就得赤身睡覺,進來的也沒有棉被,就是這樣。
讓我關一年也好,讓我(哽咽),讓我有機會看到台灣社會最底層最邊緣的人,可以了解這個世界是長什麼樣子。
最近大罷免32:0,台灣社會其實不是回到原點,我們現在是一個更分裂的社會。我這個案子辦完以後也不會是回到原點,司法的社會信任度一定更低。這個案子真相還沒完全出來,現在是看到表面上在辦,到底後面是誰在指揮,是怎麼一回事,還沒出來。但是,時間久了慢慢都會知道。
這次大罷免的結果,其實檢察官是很重要的因素,大家心裡明白。審判長說台灣司法很脆弱,大家要去思考,司法本來社會信任度就不高,經過我的案子,經過大罷免一搞,整個司法的社會信任度更低了。
不過是這樣啦,引用我自己講的話「面對挫折打擊不是最困難的,最困難的是面對挫折打擊沒有失去對人世間的熱情」。兩個禮拜前我來出庭的時候,一個法警突然跟我說:「阿北,不要失去對人世間的熱情」(哽咽)。我想勉勵我自己,心存善念、盡力而為,希望台灣因為有我們可以變得更好。
京華城這個案子可以檢討,最後結果有什麼不滿意大家可以檢討,但我還是相信我的公務員,我相信這些公開透明的制度,可以這樣一路走來一定有他的理由,沒有那麼多犯人。
我還是謝謝大家。謝謝在這一年當中有幫助、鼓勵過我的人,謝謝你們。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