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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出國後人間蒸發23年!老父等不到人聲請死亡 法官2原因讓他繼續活著

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台中62歲男子,20多年前出境後就再也沒有返台,父親認為兒子恐已不在人世,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圖/資料照)
台中62歲男子,20多年前出境後就再也沒有返台,父親認為兒子恐已不在人世,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現年62歲男子,20多年前出境後就再也沒有返台,多年音訊全無,父親心急如焚,認為兒子恐已不在人世,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不過,法官調查後發現,男子當年其實因毒品案件遭起訴並通緝,離境後便再無消息,另根據全國簡易生命表,認為他仍有生存可能,難以認定死亡,最終裁定駁回。

23年前出國 男如人間蒸發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書指出,該名男子於2002年12月13日出境後,至今未有入境紀錄。父親表示,兒子起初仍與家人保持聯絡,但自2007年起便失去音訊,多方打聽未果,遂依《民法》第8條及《家事事件法》第156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

父聲請兒子死亡 法官2原因駁回

法院調閱資料發現,男子於2002年11月間因毒品重罪遭起訴,翌年2月因未出庭遭通緝,出境時間正好落在通緝前後。法官指出,男子離境後未再返台,可能與通緝有關,並非確陷於生死不明狀態。此外,依內政部公布的113年全國簡易生命表,62歲男性平均餘命尚有22.81年,顯示仍具生存可能。法官認為,僅以長年未聯絡即推定死亡,證據不足,也未盡釋明之責。

法官強調,死亡宣告影響失蹤人權益甚鉅,必須謹慎審認。本案中,男子出境後雖未與家人聯絡,但仍有可能在海外生活,因此父親的聲請不符要件。最終法院裁定駁回,聲請程序費由父親負擔,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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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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