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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女上舞蹈課「練下腰」出事!下身癱瘓長期失禁 最新現況曝

圖、文/CTWANT

大陸山東1名6歲女童在舞蹈課「下腰」時受傷致癱瘓。(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大陸山東1名6歲女童在舞蹈課「下腰」時受傷致癱瘓。(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大陸山東1名6歲女童在舞蹈課「下腰」時受傷致癱瘓,父親控告中國舞蹈家協會未監管考級與師資。事件發生於2020年,法院判舞校賠償人民幣147萬元(約新台幣633萬元),但部分未支付。女童父親近日再指控,舞校使用「中國舞協教師證」誤導家長,追究舞協壟斷與監督不力,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立案。

《大風新聞》報導,事件追溯至2020年9月,唐先生的女兒在淄博高新區「花之舞藝術培訓學校」,練習「站立後下腰」時突摔倒,確診為無骨折脫位型脊髓損傷,構成三級傷殘。受傷後,孩子長期失禁、雙腿乏力,需依賴導尿與康復治療,生活無法自理。司法鑑定確認,舞蹈教學動作與受傷結果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唐先生指出,當時的指導老師為無教育部認可教師資格的「假教師」,且讓年幼兒童過早進行高強度柔韌訓練,明顯違反教育部「五不要」安全提醒。他表示,報名時學校宣稱有中國舞協授權的師資與教材,並鼓勵考取中國舞協的舞蹈等級證書,其女兒確實曾通過3次中國舞協考級。

初審法院認為「學舞蹈有風險」,判舞校不擔責。唐先生上訴後,淄博中院改判舞校及法人夫婦承擔全部責任,判賠人民幣97萬元(約新台幣418萬元)。2024年二審維持判決,並追加至147萬元。不過,因舞校經營困難,目前仍有約60萬元未支付(約新台幣258萬元)。

唐先生進一步追責,將中國舞協列為被告,指控其壟斷行業、未有效監管授權師資。他指出,舞校所持的「中國舞協教師資格證」非教育部認可,實際造成市場誤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今年7月正式受理此案,性質為「壟斷糾紛」。

淄博市文旅局調查顯示,涉事舞校在考級活動中存在備案地點不符、考生超額等違規行為。中國舞協亦因未按規定報送考級結果,被處以警告與8000元(約新台幣3.4萬元)罰款。

中國舞協辯稱,其為依法設立的全國舞蹈考級主體,僅負責教材與教師認證,與舞校無隸屬或管理關係,對事故不具法律責任;並強調該案屬人身損害糾紛,與《反壟斷法》無涉。唐先生堅持,中國舞協應為行業最高主管單位,對亂象負有監督責任,「孩子受傷不該只是家長買單。」該案目前正等待排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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