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洪男冒名王女在論壇上約炮,事後被法官判處2個月徒刑。(示意圖/Pixabay)
洪男冒名王女在論壇上約炮,事後被法官判處2個月徒刑。(示意圖/Pixabay)台南洪姓男子不滿王姓前女友分手,2024年間竟然冒名對方在色情網站上張貼約砲訊息,並公布社群帳號,造成王女名譽受損,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惡意散布個資、誹謗等,依違反個資法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判處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洪男於2024年10月31日當天在台南住處,登入「WUSO換換愛俱樂部」論壇後,並於相關頁面PO文,假冒王女名義貼出約砲內容,並附上社群帳號等訊息,後來果然引來陌生網友騷擾,王女收到訊息後才知自己已成為受害者,因此報警提告。
警方獲報後,循線依IP位置鎖定到洪姓男子,傳喚到案後洪男坦承犯行,理由是不滿分手才會張貼約砲文洩恨,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刑。
台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洪男為了報復散播他人個資、並假冒身分張貼虛假訊息,已嚴重侵害王女名譽及資訊隱私權,儘管事後已認罪,但由於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考量洪男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犯罪手法後,判處2個月徒刑,若易科罰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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