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寶綠特-KY,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台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寶綠特-KY,證券代號: 6887)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寶綠特-KY,證券代號: 6887)於114年11月26日更正114年3月27日內部稽核主管異動公告之事實發生日、發生變動日期及生效日期乙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之情事,故證交所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寶綠特-KY遭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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