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彭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提分手,持刀闖女友住處埋伏,刺傷2名員警。(圖/資料照)台中市南區工學二街一處社區,2024年平安夜發生攻擊事件,一名彭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提分手,竟闖入前女友的住處騷擾,前女友發現後與現任男友前往警局報案聲請保護令,2名員警護送女子返家時,慘遭埋伏在住處的彭男持刀行刺,其中1名陳姓員警心臟、腹部受重傷,幸好經搶救保住一命。事後,陳姓員警因傷休養半年無法上班,提告彭男求償103萬元,法院審理判賠53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彭男(35歲)與前女友因故分手後,心有不甘,在2024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持備份鑰匙進入前女友住處,並以28公分長刀破壞屋內沙發、床、電視櫃等傢具;女方透過屋內監視器發現異狀,嚇壞報警。
陳姓員警壓制彭男過程中,胸腹部被狠刺3刀,重傷送醫。(圖/資料照)但員警趕抵現場時,彭男已不知去向,為了安全起見,女子前往警局聲請保護令,並在現任男友及2名健康所員警陪同下返回住處。怎料,彭男竟持33公分長刀埋伏在屋內,一看到前女友就拔刀相向,2名員警立刻上前制止,雙方爆發激烈肉搏戰,其中1名陳姓員警胸腹部慘遭連刺3刀,幸好最終成功制伏彭男。
陳姓員警胸腔及腹壁受到3處穿刺傷,造成皮下氣腫,疑似氣胸、心包膜損傷,幸好經送醫搶救,保住性命。但嚴重傷勢也導致陳員長達半年無法工作,只能在家休養,他向彭男提告求償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撫慰金80萬元,合計103萬6526元。
案件審理期間,彭男對犯罪事實及陳姓員警求償項目不爭執,但認為精神撫慰金過高,請求法院予以扣除。
法官檢視醫療收據及相關資料後,認為員警求償醫療費用、無法工作損失等費用合理,應予准許。另外,精神撫慰金部分,考量彭男犯罪情節及負擔能力等一切情狀後,認為求償80萬金額偏高,認以30萬元為適妥,判處彭男應賠償53萬6526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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