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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孀受辱「割地賠款」!2小叔狠奪2千萬房產 台灣上古惡法釀悲劇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名遺孀與丈夫無子嗣,依法必須與兩位小叔共同繼承遺產,最終被迫「割地賠款」,讓出價值2千萬的房屋才換得對方在分割協議書上簽名。(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名遺孀與丈夫無子嗣,依法必須與兩位小叔共同繼承遺產,最終被迫「割地賠款」,讓出價值2千萬的房屋才換得對方在分割協議書上簽名。(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上古惡法錯誤的繼承順位釀悲劇!一名遺孀小紅(化名)與丈夫無子嗣,而丈夫父母已歿情況下,依法必須與兩位小叔共同繼承遺產,最終被迫「割地賠款」,讓出價值2千萬的房屋才換得對方在分割協議書上簽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該案例反映出民法中兄弟姐妹具備「繼承權」規定,早與時代環境脫節,更讓失去至親的配偶承受二次傷害。

台灣不婚不生已成趨勢,也有不少人婚而不生,看似夫妻逍遙自在,但若其中一方往生,「有婚未生」沒有子女、配偶有兄弟姊妹情況下,依民法第1138條第3款,配偶去世後,遺孀或鰥夫只能繼承其遺產1/2,其它遺產則必須跟被繼承人父母及兄弟姊妹均分,事實上,分家後「一人一家代,公媽隨人祀」,夫妻共同打拚累積的資產卻要分給其他人,一整個莫名其妙。

關於台灣上古惡法,針對兄弟姊妹繼承權及特留分一事,法務部提出今年修法。(示意圖/pexels)
關於台灣上古惡法,針對兄弟姊妹繼承權及特留分一事,法務部提出今年修法。(示意圖/pexels)

小紅與丈夫打拚多年,終於擁有總市價約6千萬的房子及現金,但丈夫去年10月不幸往生,丈夫父母雖已逝世,但還有2小叔,2小叔不顧往日情誼,在丈夫一逝世就跳出來「依法爭產」,且要脅小紅必須自己支付遺產稅、地價稅等,才願意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最終小紅在喪夫之痛下,還被迫割地賠款,受盡屈辱。

協辦的地政士鄭文在看在眼裡痛在心裡,卻也在陳年舊法下無能為力,但後來也發現有一筆1萬元稅金可申請退還,但小紅堅決表示,「只想與兩位小叔一別兩寬、生死不再相往來!」

鄭文在表示,妻子與丈夫打拚一生的心血,莫名必須分給早已疏遠的丈夫手足,損失2千萬房產才能止血,無疑是惡法導致2惡小叔可隨意在她傷口上撒鹽,這樣的繼承順位明顯早已不合時宜,建議政府應盡速修法端正社會風氣。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近期於立法院表示,針對民間高度關切的「廢除兄弟姐妹特留分」議題,已委請學者研究,預計2026年初啟動修法程序。

目前民法規定,若無子女,兄弟姐妹享有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保障,被批評為「霸凌死者意志的惡法」。

法務部指出,考量高齡少子化趨勢及現代家庭觀念變遷,日本、韓國等地多已調整相關規定,未來修法方向將朝向尊重「遺囑自由」,並審酌兄弟姐妹間是否具備實際扶養或照顧事實,以符合社會真實面,避免遺產繼承成為家族爭議的火藥庫。

#全台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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