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王文宗獲7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失敗。(圖/資料畫面)
檢調偵辦台南市學甲88槍擊案,認定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為幕後主使,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但王男提起抗告,台南地院改裁定7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台南高分院認為,王文宗雖與被害人郭再欽及謝財旺等人交惡,近期也捲進選舉恩怨,但無積極證據證明有非法持有槍械及恐嚇犯行。
雖然檢方認為同案共犯孔祥志所述犯罪動機不可採,卻也不能因此反推王文宗的犯案動機為與郭再欽、謝財旺間有選舉糾紛。且即便同案被告洪政軍、楊展華等人皆熟識王文宗,並稱之「老闆」,但僅能說明雙方熟識且有一定交情,使得被告願意藏匿人犯,但難認被告也參與恐嚇犯行。
另同案被告洪政軍藏匿中國時所使用的手機門號的雖然皆為王文宗提供,期間洪政軍也僅與王文宗聯繫,但難以此認定涉非法持有槍械、恐嚇。再者槍手孔祥志雖曾向友人提及王文宗,但也難認王男參與。原審駁回檢方聲請並無違誤,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