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鍾男不滿女友分手且對他提告傷害、聲請保護令,持刀闖入女友住處,拘禁、性侵、砍殺女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一名鍾姓男子不滿女友要分手且聲請保護令,2022年間持水果刀闖入女友住處,拘禁女友、性侵得逞後還以水果刀砍殺,所幸女友撿回一命。一審鍾男被依私行拘禁罪判刑7月、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刑7年2月。案經上訴,雙方達成和解,拘禁及殺人未遂部分撤回告訴定讞,性侵罪部分,仍各判7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方將聲請定執行期。
根據判決,鍾男與女友於2020年間透過網路認識,進而交往、同居。之後女友提分手,並聲請保護令且提告傷害,鍾男不滿,2022年4月間某日,預先買好水果刀,在女友住處附近埋伏。
案發當天,鍾男見女友的母親出門未鎖門,闖入女友住處,持刀恐嚇女友不要求救,再以電線綑綁,限制女友行動並性侵得逞。待鍾男逞慾完事後,女友趁機以手機傳訊息對外求救,卻被鍾男發現,還發現和其他男性的對話,暴怒持水果刀刺殺女友,導致女友胸、背、腹部、腿部等多處受傷,出現氣血胸,且傷及肝臟,所幸送醫搶救撿回一命,鍾男也被警方逮捕。
一審鍾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刑7年2月、私刑拘禁罪判刑7月。案經上訴二審,鍾男和女友達成和解,私行拘禁及殺人未遂罪部分因撤回上訴定讞。2個強制性交罪部分,二審仍各判7年2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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