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新法上路,台灣首度揭露「預售屋解約」案件,7~8月共147件、佔比交易總數約1%。(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今(112)年7月1日正式上路,「預售屋」部分,除禁止轉單買賣,也規範「解約須在30日申報」,實價揭露,全國7~8月預售屋共成交約1.4萬件,其中有147件解約,約佔1%,也就是說,100件成交案件中,僅約1件解約。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觀察目前數據,比例極低。
內政部資料指出,全國7~8月預售屋共成交約1.4萬件,解約則有147件。進一步觀察解約縣市,依照解約件數高低排序,高雄市45件、桃園市23件,新北市14件、台中市與台南市11件、新竹縣市合計5件、彰化縣4件、台北市2件。
曾敬德表示,實務上,契約雖然規範買家解約,必須支付一定違約金,但其實如果買家家中真有出現變故,多數銷售方不會為難買家,畢竟都是自己客戶,且根據歷史經驗,即使房市景氣反轉,真正違約或解約比率仍不高。
他進一步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上路後,基本上投資客多已退潮,進入自用當道時代,大多數購屋族在購屋前,除考量房屋條件,亦會謹慎評估自身付款、負擔能力,也會大幅降低違約機率。
至於新法規範登入意義為何?曾敬德說,主要有助於預售屋各類交易更加透明化,避免消費者與業者有資訊落差上的問題,有利消費者自行判斷,降低錯誤決策購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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