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彭姓男子去年約女網友到他家看電影,過程中詢問要不要看性愛影片,她答應不久,就在影片播放過程中,半推半和彭男發生性關係,不料,女網友事後卻反悔,對彭男提告性侵。
▲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去年11月,彭男約女網友到家中看電影,並問她「有沒有看過李宗瑞的性愛影片,要不要看?」女方答應後,影片播放期間彭男以手冷為由,將女網友的手放在胯下取暖,之後便伸手對女網友毛手毛腳。女網友指控,當時她被指侵後曾將彭男推開,並喊痛說不要,但彭男不但沒有因此罷手,反而將她拉至房間脫掉衣服,不得已才要求彭男戴上保險套,以免懷孕。
彭男坦言,曾借女網友的手取暖、撫摸,但不記得女方有出聲喊痛制止,且事後徵得女方同意才牽她到房間內,強調臥室位在上層,若女方不願意,他也沒辦法強拉上樓梯。
檢方認為,兩人互動過程中,彭男相約女網友一起看A片、牽手示好時。她並無表示不滿、不悅的情緒,彭男確有可能因此誤會她有意願發生性關係,因此認定彭男沒有犯意,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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