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女乘客搭錯高鐵班次竟惱羞,糾纏列車長還飆罵對方,被處罰金8000元,得服勞役,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邱姓女子2年前搭乘高鐵北上列車,被列車長驗票發現她所持車票,並非該班次列車,提醒她讓座;未料,邱女卻失控,試圖動手看列車長名牌被制止,還拿手機拍對方,並沿途叫囂,甚至飆罵「X你娘」;檢方認為,她的舉動助長在大眾運輸場合的暴戾之氣,危害公共利益甚鉅,將人起訴;地院審理後,將邱女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8000元,得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女2023年10月11日上午8時35分許,在左營高鐵站搭乘高鐵北上列車,當時坐在對號車廂內,列車長驗票發現她所持並非該班次列車車票,並說明,該座位等一下有其他旅客要坐。
未料,邱女竟然惱羞,試圖動手看列車長名牌被制止,還拿手機拍對方,並沿途叫囂,甚至飆罵「X你娘」。
列車長不堪受辱,訴由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偵辦;因邱女行為助長在大眾運輸場合的暴戾之氣,危害公共利益甚鉅,明顯超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她也坦承犯行,因此被檢方依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邱女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歷,卻遇事不思理性處理,僅因細故辱罵列車長;雖認罪但未達成和解,因此,地院審理後,將她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8000元,得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