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土城男街頭狠殺妻、小姨子 范雲:4疑點需要繼續關心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7日發生當街殺人案,謝姓男子持刀砍妻子、小姨子,2人送醫不治。民進黨立委范雲說,仔細檢視這起案件的經過,她覺得有4個疑點需要繼續關心;希望檢調能盡快查明真相,她也會持續追蹤,希望能夠減少這樣讓人痛心的悲劇!

新北市土城謝男駕駛白色轎車,高速衝撞妻子、小姨子騎乘的機車,之後持刀下車當街砍殺。(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新北市土城謝男駕駛白色轎車,高速衝撞妻子、小姨子騎乘的機車,之後持刀下車當街砍殺。(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范雲在臉書發文,一則令人相當痛心的新聞——事件中的她,是一位被家暴的女性。前一晚才勇敢報警要保護自己,但卻被先生殘忍殺害。

范雲表示,7日在新北土城街頭,一名謝姓男子持刀殺害自己的妻子,和妻子的妹妹。謝男已被逮捕,但,兩位女性已不幸身亡。根據報導,謝男長期家暴妻子,昨晚先違反保護令闖進家中毆打妻子。妻子受不了報警後,謝男隨即被警方帶走移交地檢署,最後,被無保請回。謝男疑似因此心生不滿,尾隨妻子與其妹,先是開車衝撞,後又持刀當街殘忍殺害。

范雲提到,根據相關的報導,前一天已核發緊急保護令。她的遺憾是,為什麼卻仍未能阻止這場悲劇?!

范雲說,仔細檢視這起案件的經過,覺得有幾個疑點需要繼續關心:

一、關於家暴的緊急保護令只有在被害人有「急迫危險時」才能聲請。若相關單位已核發,怎會將加害人無保請回?是加害人隱藏得太好,還是檢警低估了他的危險性?

二、根據婦女團體實務經驗,核發保護令前後,是受害的高危險期。家暴法規定,緊急保護令核發前,警察必須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必要安全措施;所有保護令核發後,警察應依其保護被害人的住居所。法令所給與的這些保護,如何能做得更好?

三、家暴法也規定,加害人若被認為沒有羈押必要、釋放後,需立即通知被害人。這個不幸事件發生前,是否有人通知她?以及,是否有人和她一起擬定安全計畫,例如,改住庇護所?

四、我們檢警與司法體系對性別暴力的危險性是否足夠警惕?敏感度是否夠高?

目前案情尚不明朗,我們從新聞的報導中,看到這幾個應該要被檢視的重點。

最後,希望檢調能盡快查明真相,她也會持續追蹤,希望能夠減少這樣讓人痛心的悲劇!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社會不安寧

【#直播中LIVE】【20250708】彩券開獎
大數據推薦
【蕊米打電玩】蕊米撿垃圾去 迎接新版本的關卡時刻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