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有民眾亂丟石綿,被罰了300萬。(示意圖/資料照)
丹娜絲颱風重創南台灣,不少老屋屋頂被吹垮,這些被吹落的「石綿瓦」若破損,石綿纖維一旦飛散,吸入可能危及健康,近年已管制禁用。有網友提醒,家人先前不知道便亂丟,被罰了300萬,提醒民眾若有「石綿瓦」不慎被吹落,可得好好處理。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指出,提醒一下南部這次的颱風受災戶,如果有「石綿瓦」這個東西,千萬要好好處理,「請通知相關單位,家人不知道亂丟過,被罰了好幾百萬……」他並提到,「我們也是被罰了錢才知道教訓,罰了300多萬,沒有處理好還會有坐牢的風險。」
石綿被列1級致癌物 恐致肺癌、喉癌
事實上,環保署曾說明,「石綿瓦」、「石綿浪板」於民國60、70年代廣泛作為防水建材用於屋頂及側邊建材,有防火、絕緣、耐高溫等優點,使用時結構完整並無危害性;但於拆除過程中若有破損,石綿纖維一旦飛散,吸入可能危及健康,如不去破壞它的結構導致破損,不會對居住者之健康造成影響。
國健署也提到,世界衛生組織所屬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已將石綿列為1級致癌物,表示有足夠證據顯示可在人身上引起腫瘤。長期暴露石綿會導致肺癌、喉癌、卵巢癌及間皮瘤(一種胸腔和腹腔內壁上的癌症);接觸石綿也能引起其它疾病,如石綿肺(肺纖維化)、胸膜斑、胸膜增厚及胸腔積液。
石綿瓦怎處理?違規棄置最高罰1000萬
環保署提醒,確認為石綿瓦/浪板後,應洽所在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確認可否自行拆除、委託拆除業者資格、相關執照申請等事宜;拆除時,應依勞動部「石綿建材拆除作業危害預防指引」及內政部「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辦理,穿戴適當之防護裝備執行拆除作業。若需委託合格拆除業者拆除,業者名單可在石綿資訊專區查詢。
環保署強調,拆除時盡量保持完整性,經潤濕處理,並以雙層塑膠袋盛裝後,置於可封口之太空包內,再請環保局通知清除廠商至家戶收運,送至處理機構固化處理。環保署呼籲,石綿建材廢棄物排出需依相關規定辦理,千萬不要違規棄置,違者最高將處10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