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養子迷上男扮女裝遭家人反對後離家,3年避不見面,養父母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對夫妻17年前收養男童小明(化名)原本一家關係融洽,未料,他就讀高職時,被家人發現迷上男扮女裝的興趣,遭極力反對而離家失聯;家人還收到檢方傳票,向警方通報失蹤,即使尋獲小明,也不願回歸家庭跟家人聯繫;老夫妻無奈,向法院聲請裁定終止收養關係獲准。
判決指出,台南一對夫妻在2007年12月28日共同收養男童小明(化名)原本一家關係融洽,未料,養子就讀高職時,被家人發現迷上男扮女裝的興趣,遭到極力反對。
此舉導致家庭關係逐漸疏遠、惡化,小明還在2022年逕自離家後失聯,2024年5月間,養父母還收到地檢署傳票,但依舊聯繫不上養子,通報失蹤,即使被尋獲,也不願跟家人聯繫。
養父母無奈,認為雙方關係形同陌路,且完全不清楚小明住處及生活情況,只好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審理期間,小明都未出庭,綜合相關證據,法官認為,雙方養親子間,感情或信賴已生破綻,達不能回復的狀態,且雙方都無繼續維持親子關係意願,審理後,裁定終止收養關係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