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戴男涉嫌恐嚇法官檢察官遭聲押禁見,北檢今天起訴。(圖/翻攝畫面)「迷因台式民主」版主,從事資訊電腦工程的39歲男子戴瑞甯將偵辦、審理京華城弊案的11名檢察官、法官照片,做成圖表PO上網讓民眾公審。另曾任護理師的女子林惠珠,加工在照片畫上「血痕」,並加註「命債、命還」等語。台北地檢署今天(25日)分別依恐嚇危害安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款煽惑他人犯罪起訴。建請法院量處戴男有期徒刑7月以上、林女有期徒刑6個月,以資懲儆。2人後續將移審法院是否繼續羈押。
全案源於台北地方法院今年7月1日開庭審理京華城弊案,原定當天勘驗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的偵訊音檔、筆錄,卻因彭振聲的妻子傳來噩耗,庭期暫延,而彭妻過世的消息,也引爆民眾黨支持者不滿,輿論炸鍋。
3日有民眾在網路上看到偵辦京華城弊案11名檢察官,和審理該案的法官名字、照片通通被做成圖表刊登,11名檢察官的照面上還被加工留下「血痕」,輔以「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文字,恐嚇意味濃厚。
台北市刑警大隊科偵隊循線追查,要求臉書Meta提供相關資料,鎖定39歲男子戴瑞甯。戴男於3日下午主動前往北市刑大,訊後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持續追查,找到涉嫌合成加工並轉發的41歲周姓男子、41歲女友林惠珠情侶檔,2人住在台中市,警方3日晚間立即南下將2人拘提到案。
根據了解,周男為房屋仲介,林女曾擔任護理師,林女坦承加工、轉發都是她做的,因為不滿時事想發洩情緒,才利用戴男上傳的照片,並轉發到社群平台Threads。
北檢起訴指出,被告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 條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提起公訴。被告林女涉犯刑法第 153 條第 1 款煽惑他人犯罪、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提起公訴。 三、 被告周男部分查無積極證據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具體求刑部分,審酌戴男、林女所為,顯已造成司法人員執行職 務時內心巨大壓力及人身安全疑慮,嚴重挑戰司法威信,除本案告訴人及被害人外,在社會上更造成民眾惴惴不安,恐引起模仿效應,危害社會秩序甚鉅,惡性非輕,考量犯罪情節、前科素行、教育程度、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戴男有期徒刑7月以上之刑度,被告林女有期徒刑6月之刑度,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