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去年10月間,台南某醫院的沈姓工友,於社群平台上發文,捏造與陳姓護理長在電梯內「3P多人運動」的幻想文,遭提告求償150萬元,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定沈男已嚴重貶損他人名譽,判處須賠償6萬元並附帶利息。
台南某醫院的沈姓工友,捏造與護理長在電梯內「3P」幻想文。(示意圖/資料照)據了解,沈男於去年間,於Instagram發文,捏造與陳姓護理長、及另一名護理長,在電梯內「3P多人運動」,且文中甚至點出職稱與姓名,導致陳姓護理長承受異樣眼光與精神壓力,因此提出告訴,求償150萬元。
法院審理時,沈男辯稱帳號並非自己所,但經查帳號,裡面有多張私人照片,包括與母親的合影等,判定應是沈男所有,另外,沈男已因違反個資法遭判刑4月,可以證帳號確為本人經營。
台南地院審理,沈男的不實貼文,確實損害陳女名譽與人格權,審酌沈男的經濟能力,判處賠償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而˙沈男也另提反訴,主張陳女曾在電梯指著他說「爽到他」,但因無實證且陳女有不在場證明,因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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