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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誹謗陳時中!男廣播「醫院害死弟」下場慘了 新光醫院:絕不和解

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在新光醫院大門前,用廣播方式誣指新光醫院害死弟弟。(圖/資料照)
一名男子在新光醫院大門前,用廣播方式誣指新光醫院害死弟弟。(圖/資料照)

一名男子去年(2025)在新光醫院大門前,駕駛自小客車,並在車內加裝大聲公,用廣播方式誣指新光醫院害死弟弟,遭新光醫院提告。近期判決結果出爐,男子被依誹謗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對此,新光醫院表示,該男曾希望能私下和解,但院方對於醫療暴力絕不寬貸,必須確保同仁工作安全,因此堅持不和解。

判決書指出,被告紀姓男子為新光醫院洗腎病患,因認為自己在洗腎過程中遭不當對待,於2025年3月3日深夜及4日下午,駕車至醫院大門前,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擴音器播放指控內容,「我弟弟會不會被害死在新光聖賢洗腎室?」並點名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院長侯勝茂及多名院方人員。

法院勘驗錄音、錄影及證人證詞後認定,被告言論缺乏事實依據,即使以疑問句表達,仍足以使一般人認為醫院可能害死病人,構成誹謗。

對此,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受訪時表示,該男確實為新光醫院洗腎室患者,但他的弟弟並未在新光醫院就醫。他也透露,該男曾希望能私下和解,但院方對於醫療暴力及滋擾醫療機構的病患零容忍,強調絕不和解,必須給予嚴懲,維持醫療機構的穩定性。

不僅如此,紀男過去也曾對「台灣無法取得肺炎專利藥」、「食藥署未認真實施抗生素教育」等議題表達訴求,並以廣播方式誹謗時任食藥署長吳秀梅與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有不當關係、收受紅包等,當時也遭法院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新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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