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區公所上個月發放物資,白米已經過期8年。(圖/翻攝自黃瓊慧Threads)桃園區公所上個月31日舉辦寒冬送暖活動,媒合社會團體提供物資幫助弱勢家庭,但卻有民眾領了物資後發現,其中一包300克裝白米的標示日期已經「過期8年」,無法判斷是真的過期還是廠商印錯日期,只好向市議員黃瓊慧陳情。黃瓊慧痛批「身為公部門,竟沒有替民眾把關食安,讓受贈者完全沒有任何保障!」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接到民眾陳情。(圖/翻攝自黃瓊慧Threads)民眾手中的這一包白米,原本是區公所的好意,但包裝上的日期讓他實在沒勇氣打開來煮,因為外包裝上的日期打印的製造日期是2017年2月8日,有效期限則是2018年2月7日,算一算已經過期8年。
黃瓊慧指出,陳情的民眾是市府列冊的中低收入戶,一大包物資其他食物都沒問題,唯獨這包白米已經過期,讓他困惑到底是真過期,還是是日期打錯。
桃園區公所解釋外包裝日期打印錯誤,會協助回收換新品。(圖/翻攝自黃瓊慧Threads)桃園區公所回應,白米是民間單位捐贈,受贈時有先檢查,但物資數量眾多,批號不一,一時不察造成民眾收到有疑慮的物資。初步了解,有疑慮的白米是日期印製錯誤,白米本身沒有食安疑慮,公所將進行回收,重新發放沒有疑慮的商品。
不過對此說法,黃瓊慧仍抨擊,這種回覆真的讓人無法接受、也是一種搪塞人的說法,因為包裝上還有稻米的生產期別,直言「說印錯真的太牽強!」
黃瓊慧認為,身為公部門應該做好最基本的食安工作,不然沒替民眾把關,反而害民眾把有疑慮的東西給吃下肚;接下來還有好幾次的寒冬送暖活動,希望市府單位能嚴格把關捐贈物資的使用期限,避免再次發生食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