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68歲的廖姓老翁,走在路上竟然隨機找尋年幼可欺的女童,強拉女童回家,以吃香蕉為藉口,動手猥褻女童,甚至掏出「人體香蕉」要和女童「那個」!案件曝光後,這名近七旬老翁,要吃2年牢飯且賠償40萬元。
▲香蕉示意圖。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68歲的廖姓老翁,去年4月在路上看見一名11歲女童,竟然上前攀談拐騙,要女童跟他回家「吃香蕉」,女童真的跟老翁回家,老翁也真的拿出香蕉給女童吃,但女童擔心有毒沒吃,老翁露出馬腳,直接把女童推倒在床上,脫掉對方衣服,撫摸胸部、肚臍等處,最後乾脆把自己褲子脫掉,掏出「人體香蕉」告訴女童:「如果妳跟我那個,500元就給妳」。
但女童從頭到尾都是強硬的拒絕大喊「不要」,沒想到老翁惱羞成怒,怒嗆:「不要,你就滾吧。」女童逃離後轉告母親及同學,警獲報循線逮到廖姓老翁。法官依猥褻罪判他2年徒刑確定,民事部分女童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昨判老翁須賠女童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