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抑制農舍當別墅炒作的歪風,行政院昨(3)日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即日起須具備「農民」身分才可興建農舍。而其他相關規範如興建、購買、移轉農舍等條件,則要等待立法院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至於現有農舍者,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補充,只要農地能夠維持農用,即使沒有農民的身分也不受影響。
▲即日起,興建農舍需具備3類農民身分。(圖/攝影者Kovis Lo, Flickr CC License)
昨(3)日行政院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過去農民定義不明的狀況,規定僅有參加農保者、有心從農且附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者、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如農會、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農業工作者等)等3類農民才可興建農舍。
因過去購買農舍並未限制身分,許多人藉炒作農田中的別墅、民宿提高農舍房價,為解決「農地非農用」的問題,行政院也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只有無自用農舍並從事農業生產1年以上的「農民」,才能購買、接收他人名下的農舍。但若接收者是繼承、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贈與、法拍,就沒有「農民」身分限制。
國民黨團今(4)日將舉行黨政平台會議,盼農委會在總統大選前,先暫緩草案的推動。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指出,現今鼓勵青年返鄉務農,但「農舍農有」的規則卻限制了不具農保資格的青年。對此,陳保基回應,只要從事農務生產1年以上,就可興建、購買、接手農舍,並不影響青年返鄉務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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