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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界記者組織籲聯合國行動 讓港府釋放黎智英

(中央社台北29日電)無國界記者組織28日向聯合國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一切必要措施,使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立即獲釋。黎智英被控在香港反送中運動組織未授權活動,遭判14個月有期徒刑。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28日向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出緊急呼籲,要求他們「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黎智英立即獲釋」。現年73歲的黎智英,為香港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創辦人暨2020年RSF新聞自由獎得主。

▲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促使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中)立即獲釋。(圖/中央社)

RSF表示,黎智英28日被指控,在2019年10月「組織未經授權」的抗議活動被香港法院判14個月有期徒刑,且之前因類似指控而收到的另外2項判決,加起來最高有可能在獄中服刑長達20個月。

RSF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edric Alviani)表示:「國際社會該採取行動了。終結黎智英遭受的司法騷擾,並施壓香港政府全面恢復新聞自由,這是香港『基本法』明文保障的原則。」艾瑋昂呼籲當局:「包括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的罪名在內,立即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釋放他」。

香港法院這次的判決為香港政府長期以來對黎智英進行司法騷擾的一環。黎智英在2020年12月遭關押至今,目前身上還背負「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其他5條罪名;中國當局在2020年6月通過惡名昭彰的「國家安全法」,根據「國家安全法」,黎智英最高有可能會面臨無期徒刑。

RSF表示,特別報告員分別負責推廣、保護下列議題:意見和言論自由,人權鬥士的處境,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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