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姓當鋪業者不滿林姓、朱姓夫妻本票無法兌現,於是率眾前往對方住處張貼個資,最後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PIXABAY)高雄市陳姓當鋪業者,因不滿林姓男子與朱姓女子夫妻借款到期且本票均未兌現,2025年7月間憤而開車率眾前往兩人住處討債,因遲遲未能與債務人碰面,陳男竟憤而在對方住處的鐵捲門上,直接張貼印有兩人「完全未遮掩」的身分證正面影本,並加註「欠錢還錢」等字樣,此舉隨後遭到債務人反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法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以經營當舖為業,因林姓、朱姓夫妻先前向其借款,因而持有兩人的身分證件資料,由於該對夫妻的借款期限屆滿,且所簽署的本票無一兌現,陳男於去年7月23日率領綽號「嘉明」、「瑞仔」等男子,驅車前往林、朱兩人住處索債。因對方避不見面,陳男隨即將印有兩人身分證正面的個人資料,分別註記「欠錢還錢」、「欠錢還錢 XXX欠錢還錢」等字句,張貼於屋外的鐵捲門上。
未料隔日(24日),陳男再度登門依舊吃了閉門羹。在未能取得聯繫的情況下,他再次於現場張貼夫妻兩人的個資,林、朱兩名債務人發現後,隨即向警方報案並提告。
案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被告陳男在面對債務糾紛時,不思以理性及合法之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竟率眾在公開張貼個資,此舉已嚴重侵害的隱私權及個人資訊自主決定權,考量陳男至今仍未和解,也沒有給予適度賠償,因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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