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落跑了!判囚8月發監竟神隱 檢方下令拘提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女房東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2014年租下新北市1棟透天厝,卻隱瞞房東重新隔成套房出租;房東找來法院人員要求收回點交,張女又利用人頭假扮房客並偽造租約,欺騙負責點交的法院人員,新北地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張淑晶8月徒刑,黃鐸及其員工分別被判7月及5月徒刑,3人不服起上訴,高等法院駁回定讞;今天上午時分,新北檢通知2人報到執行,黃鐸則已準時報到,但張淑晶卻未如期現身,將簽發拘票進行拘提。

檢警調查,2014年7月間,張淑晶向范姓女房東承租新北市透天厝,並出資將房屋改建成隔間套房,再招攬房客收租牟利,但合夥人黃鐸沒付租金,范女遂向新北地院訴請返還房屋,2015年4月21日判決確定。

孰料,黃鐸堅持不肯返還房屋,而且范女聲請遷讓房屋強制執行期間,他與張淑晶以提起再審、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方式,多次拖延強制執行程序,並繼續出租套房賺取租金;2017年間,新北地院事務官欲進行強制點交房屋時,房客卻提出假的租約翻拍照片,主張承租人從2014年間即占有使用,導致無法點交。

▲張淑晶遭判8月徒刑,卻未到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刑期。(圖/資料照)

新北地院認為,黃鐸、張淑晶明知范女在2015年間取得強制執行名義,為了繼續出租房屋,竟偽造不實租約,成功阻撓事務官點交,犯罪手段及動機惡劣,因此判張淑晶8月徒刑、黃鐸7月徒刑、張姓員工5月徒刑;3人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因此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除此之外,張淑晶因租賃糾紛問題,與多名房客訴訟中;高院認為,張淑晶是專業出租人,卻刻意變造證據,並對涉世未深的少年提告,去年12月23日,19件誣告罪改判8年6月徒刑,至於詐欺、強制等罪則維持1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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