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父母心!兒輕度智障 母120萬買清潔隊員職缺被法辦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雲林縣北港鎮前鎮長蕭永義被控利用清潔隊員職位,喊價120萬至150萬元不等,一共「賣出」6個職位,大賺750萬,其中北港鎮公所蔡姓里幹事因李姓兒子有輕度智能障礙,里幹事為了讓兒子有生計糊口,支付120萬給蕭換取職缺,同樣遭雲林縣政府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降1級改敘。

▲北港鎮長蕭永義收取750萬元不法利益,販賣清潔隊員職缺,懲戒法院判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圖/翻攝自北港鎮公所)

蕭永義自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北港鎮長,為償還競選期間債務及負擔平日選民服務費用,利用北港鎮清潔隊員職位,做起「買賣」。自2019年9月起至2020年9月止,透過白手套蔡姓男子等人,收取12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金額,讓6人成為北港清潔隊正式隊員,不法所得750萬元。

雲林地院審理期間,蕭永義等人坦承犯罪,一審蕭永義被判刑10年2月,褫奪公權8年,不法所得750萬元沒收。監察院認為蕭永義應受懲戒,提起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法官認為,蕭永義除了涉犯貪汙罪,並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考量其犯罪情節,判決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北港清潔隊。(圖/翻攝自北港鎮公所)

蔡姓里幹事自2003年起北港鎮公所民政課里幹事,為了讓輕度智能障礙的李姓兒子獲得正式清潔隊員職缺,2019年9月期間向蕭永義請託,對方暗示「妳兒子這樣,可能要花」、「趕快帶妳兒子去體檢」。蔡聞言明白要給付款項才能讓兒子錄取,返家後將裝有現金120萬元的紙袋送至國春蔴油廠,由不知情的店員轉交給蕭永義;李姓兒子因此錄取正式清潔隊員,並於同年11月1日報到。

全案曝光後,蔡姓里幹事坦承行賄獲從輕量刑,被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確定。

懲戒法院審理時,蔡姓里幹事稱丈夫罹患重病,生活無法自理,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長子、次子均因智能缺陷,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一家人謀生不易,主要經濟來源都要靠她,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及為子女日後生計謀算,一時失慮才會行賄。

法院考量蔡姓里幹事為人母之心、為子女及家庭生計鋌而走險,且刑事部分已得到相當教訓,輕判降1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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