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花蓮出差花蓮」主管半年領5萬差旅費!台鐵:合乎規定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東區協調中心主管遭爆料,半年出差天數高達100多天,幾乎每個月高達九成上班日都在出差,半年下來申請差旅費將近五萬元,不過該名主管被指稱,家就住花蓮出差花蓮,還能領近5萬元差旅費,反觀基層出差卻難申請,台鐵回應表示,該主管為台鐵局指派進駐東部督導業務,差旅費支領都經簽報核准,合乎規定。

▲台鐵東區協調中心主管遭爆料家住花蓮出差花蓮,還可以爽領5萬差旅費。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資料畫面)

該名東區協調中心主管,遭爆料一個月報出差約20天上下,半年以來出差一百多天,一個月近八千元,半年來近5萬元差旅費。爆料者指出,該主管雖然是台鐵局派駐花蓮,但住家就在花蓮。

對此,台鐵局表示,為加強部門橫向聯繫,有效整合設備維修與營運需求,提升運務、工務、機務、電務、資產開發及附業營運等部門協同作業效率及效能,即時掌握及因應事件處理狀況,設立橫向聯繫各區(北、中、南、東)「協調中心」,統籌該轄區內各單位營運安全整合、例行性營運、維護後勤及行政支援等功能工作權責及介面協調事項。

台鐵說,均會指派台北的局本部資深高層主管(副總工程司或專門委員)擔任中心主任,且規定應進駐地區執行督導業務,屬因公奉派出差性質,支領差費爰無疑義,另各該主任於進駐執行業務期間得不受「台鐵局員工國內出差及旅費報支注意事項」第4點第2款每月出差不得超過10天限制,前亦經專簽核定,支領合於規定。

台鐵說,四個區域協調中心,又以東區協調中心轄管範疇最廣,從暖暖至古莊轄區路線總長409.5公里,且自成立迄11月1日止,包含協同工作橫向協調作業、在建工程及保安裝置巡檢作業、配合事故(事件)調查作業、會同鐵道局工程查核作業、防疫措施及其他辦理事項等,高達774件,為各區之冠,業務量實不輕鬆。

台鐵表示,該名主管上月報請東部出差18天,3天在宜蘭、2天在台東,另2天在花蓮,在東區協調中心為11天,並非每天都在辦公室準時下班。台鐵表示,已建立地區協調中心的評核制度,將詳查各協調中心業務推動情形,加強對主管及人員之考核,以確保中心運作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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