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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家神秘招待所首曝光 美如樣品屋、違建需拆500平方米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顏家被爆料,在台中南屯區楓樹里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上蓋招待所,目前登記在顏寬恒弟弟顏仁賢名下,25日台中市都發局前往外圍勘查,29日上午正式進入內部勘查,親自量測確認「圍牆和合法建物兩側」多達500平方公尺屬違建,將開出違規建築認定通知書,限期14天自行拆除,佔地遼闊的招待所內部也跟著曝光。

▲▼台中市都發局29日上午進入顏家招待所勘查,確認圍牆和合法建物兩側屬違建,面積約500多平方公尺,將開出違規建築認定通知書,限期14天拆除。(圖/翻攝畫面)

根據《三立新聞》獨家拍攝的畫面,都發局官員上午11點前往顏家招待所勘查,內部管理人員小心翼翼,透過窗口確認都發局官員的證件、身分,接著才打開大門讓官員進入。佔地寬闊的招待所,內部庭園有造景種樹,草坪修整相當整齊,建築物主體有大片落地窗,並設置隔柵增加隱密性,宛如樣品屋相當有設計感。

▲▼顏家招待所內部曝光,佔地遼闊,庭園造景與主建物相當精美有設計感,宛如樣品屋。(圖/翻攝畫面)

都發局表示,合法的樓地板面積大約是201平方公尺,經過實地勘查測量,整個基地大約是700平方公尺左右,合法建築物兩側有增建,另臨近大同九街有加蓋一間小建物,違建共3處,扣除合法面積,違建總面積約500平方公尺,市府於29日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若屆期未自行拆除,市府將依違章建築排拆優先順序原則辦理。

▲台中都發局依據空拍圖,發現主建物明顯上下都有擴建。(圖/翻攝自Google Map)

至於外界質疑,這塊公保地為何變成顏家招待所?都發局表示,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原為一名謝先生所有,民國66年1月18日發布都市計畫,被劃設為兒童遊戲場用地,但44來因經費問題未徵收開闢,目前屬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一處臨時建築是在民國100年2月申請,101年8月變更起造人為顏家,於102年完工,領有102年中都臨使字第001號臨時建築物使用許可證。

▲▼都發局勘查認定顏家招待所包含圍牆及建物主體,有3處違建。(圖/翻攝畫面)

如今被查到違建部分,顏寬恒上午也回應,希望市府明確匡列「違建的部分是哪邊,讓我們知道來進行拆除」,強調購買取得時已含建照,「當初按建照圖蓋,不知道是違建」 ,強調只要市府認定違建範圍,一切依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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