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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美麗少婦掉皮包!警尋速尋回 暖心PO文千人按讚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一名陳姓年輕少婦,前天(5日)與家人到晶冠廣場的國賓影城看電影,卻發現放有1萬多元的皮包不翼而飛,連忙打電話報警,新莊警方調閱監視器尋找後,順利協助陳姓少婦尋回皮包,讓陳女開心地在新莊臉書地方社團PO文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貼文至今也已累計超過2千人按讚。

陳姓少婦與派出所長汪佐凌(左)警員孫正諭開心合影留念。(圖/翻攝畫面)

▲陳姓少婦與派出所長汪佐凌(左)警員孫正諭開心合影留念。(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31歲陳姓少婦前天(5日)下午與家人前往晶冠廣場的國賓影城看電影,看完電影後卻發現,放有1萬2600元小朋友學費的皮包不翼而飛,嚇得連忙前往附近的新莊分局五工派出所報案,警方見狀連忙安撫焦急不已的陳女,並協助她掛失相關證件。

五工派出所長汪佐凌得知此事後,與警員孫正諭前往晶冠廣場調閱監視器,要釐清皮包確切遺落位置,調閱多筆監視器後,發現陳女下車後,曾有一位清潔員經過停車處,研判清潔員可能有看到或拾獲皮包,於是前往訪查,一問之下這才發現,其中一位57歲清潔員確實有拾獲皮包,並宣稱由於工作忙碌,並未及時拿到警察局,目前皮包放在自己家中。

陳姓少婦事後更購買飲料請派出所同仁飲用。(圖/翻攝畫面)

▲陳姓少婦事後更購買飲料請派出所同仁飲用。(圖/翻攝畫面)

警方見狀連忙載著清潔婦返家拿取皮包,再返回派出所,通知陳女前來領回皮包,讓陳女心中大石終於放下,感激之餘,更採買飲料供派出所同仁飲用,感謝警方積極、熱心協助,隨後更在新莊地方臉書社團貼文感激,迅速累計2千多人按讚,與上百條留言。

新莊警方也呼籲民眾,根據《民法》第803條第1項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但於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亦得報告於各該場所之管理機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並將其物交存。」民眾倘若拾獲遺失物,若長時間均未送交派出所或相關單位,可能涉及侵占遺失物之刑責,提醒民眾不可不慎。

失而復得的皮包。(圖/翻攝畫面)

▲失而復得的皮包。(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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