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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趙正宇被控收賄 高檢署駁回再議、不起訴

立委趙正宇去年遭北檢依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被控收賄部分不起訴。被控收賄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日前二度不起訴,同時二度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今(28)日駁回再議,趙正宇被控收賄不起訴確定。

趙正宇被控收賄不起訴確定。(圖/翻攝自趙正宇臉書)

▲趙正宇被控收賄不起訴確定。(圖/翻攝自趙正宇臉書)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期間,搜索趙正宇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處時,當場查獲現金新台幣920萬元。檢調追查,趙正宇有170萬元的來源不明財產。檢方另查出,趙正宇涉嫌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

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嫌營造老闆趙正宇運用立委職權,施壓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將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段硫磺子坪小段某地號等土地劃出國家公園管制區的假象,取信陳姓業者等人,而向陳男等人詐得1100萬元。

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趙正宇,依刑法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起訴林家騏。趙正宇、林家騏被控收賄部分,北檢認為事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北檢將趙、林不起訴部分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察官續行偵辦後,本月13日再度將2人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今日遭駁回而確定。

北檢109年7月31日針對立委收賄案展開搜索,同年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

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徐永明則被控與李恆隆期約賄賂;趙正宇則遭起訴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捐罪嫌,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立委收賄案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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