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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150萬 千萬透天厝過戶擔保一家7口竟被趕走

記者李忠憲/南投報導

南投夫妻借150萬,房屋過戶擔保最後竟被趕出家門。(圖/翻攝畫面)

▲南投夫妻借150萬,房屋過戶擔保最後竟被趕出家門。(圖/翻攝畫面)

南投黎姓夫妻生意失敗,向「錢莊」借150萬元,自家房子過戶擔保,還聽信對方簽下房屋租賃契約,最後住19年的千萬透天厝就這樣被對拿法院強制執行,一家7口被趕出自家,泣訴「遭合法搶房」!對方否認指控,辯稱一切合法!法界人士則認為,債權人恐有詐欺故意,被害人也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停止執行。

黎姓夫妻一家7口住在自家市價千萬元的透天厝,2019年7月,夫妻因投資生意失利,經友人介紹向竹山一家土地買賣的事務所,跟籃姓與余姓男子借貸150萬元。借款協議書寫明,「乙方(黎)將南投市土地及房屋所有權過戶到甲方(籃、余)名下做為擔保,銀行貸款每月應由乙方負擔,乙方每月需支付利息約10萬元。」

夫妻借150萬簽下房屋過戶擔保契約。(圖/翻攝畫面)

▲夫妻借150萬簽下房屋過戶擔保契約。(圖/翻攝畫面)

黎姓夫妻2019年7月雖質疑為何要用透天厝過戶作擔保,對方卻說,「我們也需保障!」,因急需用錢只好同意。對方再說,既然過戶怎能有不相干的人住,要求夫妻簽下房屋租賃契約後,到法院公證處公證租約,這才讓他們繼續住,並表示可以長期借款,只要固定付利息就好,卻因此掉入對方設下的「陷阱」。

2020年2月底,黎姓夫妻突然收到對方寄來的存信函,要求支付5個月的房租,如果不繳將終止租約並還屋,他們這才發現遭騙,對方目的就是要房子。今年4月,對方再寄第二次存證信函,要求解除承租關係,命他們盡早搬離。接著向法院提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本月14日下午,跟法院執行事務官、警察、搬家公司出現在家門口,把他們一家7口趕出家門,「把遮風避雨的家搶走」。

家屬認為,他們不懂法才陷入「地下錢莊」的圈套,怎麼為了150萬元借款就讓上千萬房屋被拿走。對方甚至有請代書代辦過戶,註明買賣交易、誆說是8百萬元過戶,根本不是事實。夫妻倆每月都有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每月1.9萬元的房貸,怎麼會是別人的房屋。夫妻倆已向南投地檢控告余、籃及代書鐘男,一定要要回自己的房屋。

籃男(右)與余男在強制執行當天現身。(圖/翻攝畫面)

▲籃男(右)與余男在強制執行當天現身。(圖/翻攝畫面)

籃先生則喊冤他沒有違法,強調手續都是由黎先生親自送件,也到法院公證租賃契約成立。房貸則改由他們來揹,說好租金也都沒付,還避不見面及拖延還款。房屋稅、地價稅這2年都是他們繳,黎姓夫妻還曾來跟他們協調,希望把房子買回去,但價格談不攏沒有成交,不然希望繼續租下去,但他不同意,擔心夫妻倆不守信用,這些內容都有錄音檔。

他表示,將黎家人趕出家門,沒人喜歡這樣做,但相關法律文件都有簽名,法院也有執行命令,沒什麼好爭。房子收回後,原本4、5百萬元房貸改由他們來揹,為了盡快還清,先清空屋內物品,到時會將房子賣掉,才有辦法還銀行錢。如果黎有誠意買回房子,他們還是願意談。

鐘姓代書則表示,黎姓夫妻投資失敗,連退休金都賠,夫妻倆每月薪資也被固定扣款還債。當初他們被其他債主追討中,房子都快被查封,夫妻倆為閃避查封,才轉向余、籃借錢還債,才會先把房子過戶到他人名下作為擔保,以逃避查封。

法界人士認為,對方以公證租約為執行名義,因為強制執行是非訟程序,不需實體認定,所以有理由。如果要停止執行,就要主張租約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但此時法院會要求供擔保。

他表示,當事人也能主張所有物返還,此時無法停止執行,但可以為訴訟繫屬登記,以免對方將房子出售他人,他人主張善意受讓。他認為,曾經有房子就不需要租房子,後來取得房屋所有權者,竟然跟出租人同一人,再搭配被害人陳述,可合理懷疑有詐欺。只是,提告刑事詐欺取財也無法停止執行,但或許可作為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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